(十一)着力发展清洁生产绿色制造,培育壮大生物化工。滚动开展绿色工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园区认定,构建全生命周期绿色制造体系。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改造提升,从源头促进工业废物“减量化”。推进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大含盐、高氨氮等废水治理力度,推进氨碱法生产纯碱废渣、废液的环保整治,提升废催化剂、废酸、废盐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推进(聚)氯乙烯生产无汞化。积极发展生物化工,鼓励基于生物资源,发展生物质利用、生物炼制所需酶种,推广新型生物菌种;强化生物基大宗化学品与现有化工材料产业链衔接,开发生态环境友好的生物基材料,实现对传统石油基产品的部分替代。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品研发应用,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十二)促进行业间耦合发展,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推动石化化工与建材、冶金、节能环保等行业耦合发展,提高磷石膏、钛石膏、氟石膏、脱硫石膏等工业副产石膏、电石渣、碱渣、粉煤灰等固废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加强磷钾伴生资源、工业废盐、矿山尾矿以及黄磷尾气、电石炉气、炼厂平衡尾气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有序发展和科学推广生物可降解塑料,推动废塑料、废弃橡胶等废旧化工材料再生和循环利用。
七、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十三)推广先进技术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实施责任关怀,支持企业、园区提高精细化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灭火救援力量,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推动《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实施。鼓励企业采用微反应、气体泄漏在线微量快速检测等先进适用技术,消除危险源或降低危险源等级,推进高危工艺安全化改造和替代。
(十四)增强原料资源保障,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拓展石化原料供给渠道,构建国内基础稳固、国际多元稳定的供给体系,适度增加轻质低碳富氢原料进口。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国际钾盐等资源开发合作。加强国内钾资源勘探,积极推进中低品位磷矿高效采选技术、非水溶性钾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开发。多措并举推进磷石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稳妥推进磷化工“以渣定产”。加强化肥生产要素保障,提高生产集中度和骨干企业产能利用率,确保化肥稳定供应。保护性开采萤石资源,鼓励开发利用伴生氟资源。
八、加强组织保障
(十五)强化组织实施。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将重点任务统筹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协调推进任务落实。有关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务实推进相关工作,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相关行业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服务指导,强化行业自律。加强政策宣贯解读,积极回应社会舆论和民众合理关切,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对石化化工的科学理性认知。
(十六)完善配套政策。加强财政、金融、区域、投资、进出口、能源、生态环境、价格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推进银企对接和产融合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化工专业人才培养和从业员工培训。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示范应用。
(十七)健全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化工新材料特别是改性专用料、精细化学品尤其是专用化学品等标准体系,生物基材料、生物可降解塑料、再生塑料材料评价标识管理体系,绿色用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完善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和污染物排放限额。探索基于碳足迹制修订含碳化工产品碳排放核算以及低碳产品评价等标准。参与全球标准规则制定,加强国际标准评估转化。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