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做好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4-09-21 来源:

(二)加强实施推进。各地要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0号)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改造升级业务系统,加强业务指导培训,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在7月份以前全面展开。

(三)加强服务和监管。各级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安监、气象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指导帮助企业搞好相关项目建设。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事中事后以及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监管失范或损害投资主体利益、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现象。

附件:1.山东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承诺制申请表

2.山东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承诺制通知书

3.山东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消防事项承诺书

4.山东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事项承诺书

5.山东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生产事项承诺书

6.山东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气象事项承诺书

7.山东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消防事项承诺受理书

8.山东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事项承诺受理书

9.山东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生产事项承诺受理书

10.山东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气象事项承诺受理书

11.山东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集中验收申请表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气象局

2018年5月7日

(2018年5月7日印发)

注:本文附件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8/7/13/art_2259_28138.html?from=single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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